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4]11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0-1
实施时间: 2004-10-1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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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产交易逐渐增多,私房出租日趋活跃。但由于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淡薄,税源监控难以到位,税收流失的现象比较普遍。为加强税收征管,现对房产交易及私房自营、私房出租税收(以下简称“房产税收”)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房产税收征管,是税收杠杆适应客观经济发展、发挥调节职能的需要;是贯彻科学的税收发展观,促进税收持续增长的需要;是地税系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服从、服务于经济大局的需要。各地要高度重视,把加强房产税收征管的认识,统一到依法治税的高度上来,统一到政令畅通的高度上来,统一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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