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印发《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未达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7]35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9
实施时间: 2007-2-9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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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未达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税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2月5日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未达起征点定期定额户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未达起征点经营户)的税收管理,确保我省个体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对个体税收的监控力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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