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8]15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7
实施时间: 2008-3-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30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为做好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工作,确保新预缴申报表应用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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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第六条被以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8]154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1
实施时间: 2008-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