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发[2008]154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1
实施时间: 2008-7-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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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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