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服务和支持民生工程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7]7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6
实施时间: 2007-6-6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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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更好地为实施民生工程服务,现结合地税部门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认真组织税收收入,为实施民生工程提供财力支持
  (一)坚持依法征税。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保证各项税款依法足额征收入库,为实施民生工程提供充裕的财政资金。
  (二)强化税源监控。认真开展税源普查,全面、准确地掌握税源规模、结构和变化趋势,建立健全分行业、分税种的税源管理档案,完善分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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