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7]58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16
实施时间: 2007-11-16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5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
  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规范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优化纳税申报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