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息资料保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7]59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19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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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息资料保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息资料保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申报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行纳税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单位已实行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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