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3]15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9
实施时间: 2003-6-19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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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税务登记代码问题
  关于我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在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时赋予同一个纳税人同一个税务登记代码的问题,目前市局正在与市地税部门加紧研究落实。新制定的税务登记代码将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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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