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审批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3]13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13
实施时间: 2003-6-13
失效时间: 2007-8-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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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及市局优化首都税收环境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为了使所得税的管理工作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提高办税效率、简化办税程序、为纳税人提供快捷的服务,现将所得税管理中的几个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一、下放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审批权
  从2003年7月1日起,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改由各有关区县局、分局审批。对新技术企业的日常管理、减免所得税需上报税务机关的资料和申报时间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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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