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字[2009]22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09-9-9
实施时间: 2009-9-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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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经贸委(贸易局)(宁波不发):
  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切块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以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为规范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22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09〕72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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