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字[2009]21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9-2
实施时间: 2009-9-2
失效时间: 2014-3-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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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进行了整合,并对《浙江省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农字〔2004〕194号)进行了修改完善,研究制定了《浙江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财政厅
  省中小企业局
  二○○九年九月二日
  浙江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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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企[2014]3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4-3-31
实施时间:201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