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6]3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5
实施时间: 2006-9-25
失效时间: 2007-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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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政策具体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37号,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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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计税工资政策调整对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统计表.doc    
修正:
新企业所得税法已取消计税工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