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7]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3
实施时间: 2007-1-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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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所得税征收管理,结合2006年全省所得税征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各地在所得税政策执行中反映的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仍按《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需要明确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所[2003]45号)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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