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发改费字[2008]212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11-5
实施时间: 2008-11-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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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商局:
  为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规范行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纳税人和注册税务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税务中介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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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注册税务师收费标准.doc    
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对该文件中所列属于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的取费标准做了补充规定。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自治区注册税务师行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注字[2008]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11
实施时间: 2008-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