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3]8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7
实施时间: 2003-5-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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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管理,规范税收征收管理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局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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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当期货币资金是指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所属期的最后一天纳税人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各种货币资金余额。”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地税发[2007]186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1
实施时间:2007-9-2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五条第二款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6-24
实施时间:201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