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3]17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5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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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4月8日全省计财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重点税源监控的作用。重点税源监控是通过建立税源数据库,从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税收情况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税源监控工作对于加强组织税收收入,促进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 确定重点税源企业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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