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0]3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4-10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2010-10-2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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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州地方税务局要严格按照总局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对原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征收管理方式进行一次全面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在7月底前统计上报省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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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8
实施时间: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