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影发行单位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函[2003]19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1
实施时间: 2003-4-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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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部分市地税局反映,在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6]696号)时,对电影发行收入和片租收入如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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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停止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桂地税发[2009]161号
发文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11-3
实施时间:200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