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沙市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申请冲减应税营业额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2]12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6
实施时间: 2002-12-1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8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长沙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摊销表内应收利息的请示》(长商银[2002]7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