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国税函[2008]31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29
实施时间: 2008-1-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429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以下简称《准则》)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