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长就业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国税发[2009]38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24
实施时间: 2009-3-2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30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藏政发[2009]1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