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藏国税发[2009]4号
发文部门: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9
实施时间: 2009-1-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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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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