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05]9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12-27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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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财政监督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省财政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财政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的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根据《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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