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人社发[2010]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0-1-21
实施时间: 2010-1-2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6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的管理,建立有序的两定机构进入和退出机制,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和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在《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1]9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1]10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有关问题的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