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为商业银行提供查询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的企业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函[2002]38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3
实施时间: 2002-12-1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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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各直属机构,各区、分局:
  为支持我市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根据《关于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有关问题的复函》(深国税函[2002]364号)的要求,现将为出口退税帐户托管贷款商业银行提供查询的流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各商业银行必须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明,方可查询企业退税申报情况。
  二、各区、分局(含宝安区局、龙岗区局下属基层分局)负责为各商业银行提供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生产企业的出口申报情况查询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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