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国税发[2002]26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1
实施时间: 2002-11-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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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个体工商户建帐和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依法治税的需要,也是个体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各单位领导和税务干部要深刻理解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纠正“重定额轻建帐”等不利于建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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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个体户建账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