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3年税收规范性文件结果的通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4]35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0
实施时间: 2004-4-20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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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市局《关于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程序的暂行规定》(京国税[1996]090号),市局各业务处对2003年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报如下:
  市局各业务处2003年共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274件。经各业务处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251件;自2004年起失去法律效力的23件。失去法律效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名称如下:
  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02年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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