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新疆自治区驻西安办事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函[2008]1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
实施时间: 2008-1-21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64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鉴于新疆自治区驻西安办事处的实际困难及两省(区)“对等支持”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