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监会陕西保监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西地税发[2008]54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6
实施时间: 2008-3-6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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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监会陕西保监会关于印发〈陕西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地税发[2008]3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做如下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省局的有关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西安市城郊六区从2008年3月17日起执行新的车船税标准,非城郊六区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对于2007年1月1日到2008年3月31日前仍按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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