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8]7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3
实施时间: 2008-6-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3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6......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