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西地税发[2008]317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18
实施时间: 2008-11-18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64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分(县)局、稽查局:
  现将《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申请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西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适用对象为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适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