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2]28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11
实施时间: 2002-10-11
失效时间: 2010-12-3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43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文[2002]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本年度已经预征的部分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地方所得税,各地在办理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做处理,多退少补。
  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和部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
实施时间: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