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中重视维护纳税人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征[2004]1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8
实施时间: 2004-5-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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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近年来,我省国税系统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主机共享系统等便利纳税人的申报认证方式,深受纳税人欢迎,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其成效应予充分肯定。但最近一些纳税人反映,我省少数地方国税局在信息化过程中,忽视了纳税人的权益,出现强制推行或强制代理现象,加重了纳税人负担,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税系统的形象。为了迅速纠正上述不规范行为,经省局研究决定,现就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中重视维护纳税人权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纳税方式、认证方式要坚持纳税人自愿选择为原则。全省各级国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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