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发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2]318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15
实施时间: 2002-8-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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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做好防伪税控系统恢复推行工作,现将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发行工作的有关问题重申和补充规定如下,望各地遵照执行。
  一、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1]157号)规定,省辖市区专业局企业发行岗位设置在省辖市管理局。
  二、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省级税务发行系统专用设备移交工作纪要》的通知(豫国税函[2002]252号)要求,防伪税控系统发行职责由各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河南省金税工程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豫国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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