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出口货物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2]34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6
实施时间: 2002-8-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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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我省专用税票及电子信息的开具、录入及传输工作,经过各级国税机关的共同努力,已初步扭转了被动局面。各市局出口退税机关使用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的审核通过率已达到95%以上,与过去相比通过率明显提高。但是,总局考核我省专用税票及电子信息工作情况,只依据本地开具外省、市使用及通过率一项指标。而外省、市反映我省无信息或信息错误,主要是专用税票的开具、录入及传输中出现了问题,其工作重点应下力量抓好各县(市)、区局专用税票的开具、录入和上传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总局对我省考核名称,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因此,为进一步做好专用税票及电子信息的各项工作,现将我省的《专用税票信息核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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