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2]17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2
实施时间: 2002-8-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2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学校:
  为加强增值税管理,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去年9月份至今,全省上下以纳税评估为切入点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付出了大量、艰苦的劳动,随着评估办法制定、申报软件升级、评估软件开发和试点运行四个阶段准备工作的顺利完成,7月初,纳税评估工作已在全省全面顺利推开,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截止目前,全省纳入评估范围的企业共34249户,占全省38026户电子申报企业的90%,占全省42787户一般纳税人的80%。1-6月份,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和移交稽查查处,共发现有问题企业1287户,滞补罚10170万元。其中:6月份,9个纳税评估软件试点单位纳入纳税评估的企业共有174......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信息反馈制度(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