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高新园区分局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业务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大国税进函[2002]1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1
实施时间: 2002-8-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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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大连市国税局高新园区分局:
  你局《关于2001年度生产企业出口清算疑点处理的请示》(大国税高发[2002]41号)和《关于”远东计算机”出口免抵退的申请》(大国税高发[2002]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办理退(免)税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凭证,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文件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办理。
  2、2001年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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