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计价费[2002]706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5-24
实施时间: 2002-5-24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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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计委(物价局),自治区有关单位、生产建设兵团计委: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计价格(2002)656号>,为了做好我区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工作,及时准确地把国家政策落到实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宣布取消的工商、劳动、税务、卫生、城建、环卫等部门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收费项目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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