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29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9
实施时间: 2002-11-19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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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2]156号)(以下简称财税[2002]15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结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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