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21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11
实施时间: 2003-4-11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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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30号)文件精神,我省制定了《200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以下简称《方案》),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把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年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主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各级稽查局牵头、有关业务部门配合,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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