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27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0-22
实施时间: 2002-10-22
法规类型: 代扣代缴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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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代扣代收代征手续费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为了作好我市国税系统代扣、代收和代征手续费(以下简称“代征代扣手续费”)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国税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以下简称“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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