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2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8-15
实施时间: 2002-8-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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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务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有享受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成员企业的汇缴企业,按规定在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将享受西部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成员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分别核算,分别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别适用税率,分别进行汇总(合并)纳税;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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