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23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8-7
实施时间: 2002-7-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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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经济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信息产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联产[2002]86号,以下简称“86号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集成电路产品认定和年审的管理
  (一)我市申请集成电路产品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应按“86号通知”第九条的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指区、县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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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集成电路产品认定申请表.doc    
2.集成电路产品年审表.doc    
3.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申请表.doc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补充意见部分第一条(一)、(二)自2004年6月30日起因如下原因停止执行:
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机构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京国税发[2004]251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4-9-3
实施时间:20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