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8]1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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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省级各保险公司: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保险行业发票管理实际,通知如下:
  一、新版《保险业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各保险公司,在向付款方收取财产保险费时,必须开具由省地方税务局统一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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