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共同实施个体工商户银行网点申报纳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20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8-2
实施时间: 2002-8-2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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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各区县信用联社:
  为了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加强个体税收征管,方便纳税人就近申报纳税,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社会化进程,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充分协商决定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到银行网点申报纳税并在近日正式签署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共同实施个体工商户银行网点申报纳税工作的框架协议》。现就有关共同实施个体工商户银行网点申报纳税的工作事项安排部署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关于共同实施个体工商户银行网点申报纳税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个体工商户银行网点申报纳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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