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9]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2-25
实施时间: 2008-2-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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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现就做好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全面过渡到新税法后,对新税法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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