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2]6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24
实施时间: 2002-1-1
失效时间: 2010-5-2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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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所得税和营业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2]2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地方营业税收入实行省、市分享后,有关征管问题明确如下:
  一、营业税收入分享问题
  除山东省高速公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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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地税发[2010]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5-25
实施时间:20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