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有奖发票“二次摇奖”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征[2007]20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2
实施时间: 2007-11-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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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局直属分局:
  2003年12月18日起,本市在餐饮业、娱乐业实施普通发票有奖管理以来,成效明显。消费者对发票的关注度和索取发票的积极性普遍提高,既维护了自身权益,又促进了经营者自觉使用合法凭证,为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征管创造了条件。
  鉴于有奖发票管理中的“二次摇奖”方式,需要持票者通过拨打电话或上网输入发票进行登记,市局按季采集数据后在公证处公证下通过电视录播的方式进行摇奖开奖,整个过程比较复杂,影响了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使“二次摇奖”方式应有的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市局决定从2008年起取消“二次摇奖”方式,保留“一次刮开式即开即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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