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采购[2006]16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7-19
实施时间: 2006-7-1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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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北京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属各预算单位要以此作为编制2007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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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