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发售系统管理、严格金税工程操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16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1
实施时间: 2002-7-1
失效时间: 2009-3-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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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最近,部分区县国税局屡次发生由于防伪税控发票售系统操作失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录入IC卡时发生错误,对稽查部门的协查工作和纳税人正常的税款抵扣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为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经市局研究,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局认真执行。
  一、各局必须严格执行总局、市局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金税工程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各局发票发售岗位在操作发售系统时,必须将金税IC卡中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与电脑版专用发票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交予纳税人。各局要组织力量对已售出的电脑版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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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9]6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3-24
实施时间:2009-3-24